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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10000元
竞价延时:300 秒
手续费: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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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嘉顿食品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19年6月10日10时至2019年6月1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苏州嘉顿食品发展有限公司名下两项机器设备:MASDAC蒸箱、充填成型机。[具体内容详见标的调查情况表、评估报告电子版等及竞买须知]
二、拍卖价格:起拍价658,967元,评估价941,382元,保证金12万元,加价幅度1万元。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参与竞买需开设淘宝和支付宝账户。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也可委托已开设淘宝和支付宝账户的用户作为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委托竞买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三个工作日前将委托手续提交管理人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未经管理人确认,竞买活动认定为竞买人的个人行为,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本次拍卖为破产财产拍卖。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特别提醒:竞买前请仔细阅读“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标的物的评估报告及相关说明可自行在附件中下载。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付清全部买受款后,及时自行办理标的物交接手续,买受人承担提取所需的搬运人工费、运输费、修理费等全部费用,买受人自行负责搬运过程中的安全责任。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一切后果。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至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交易过程产生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承担,其他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户名变更手续等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三个工作日前与管理人联系。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应在成交后十日内缴纳,能否办理贷款根据竞买人自身条件,并由相关银行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决定,管理人不做任何承诺。无论能否成功办理贷款,买受人均应按照法律规定的最晚付款时间付清全部价款,逾期未支付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苏州嘉顿食品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东吴支行,账号:75270122000070263)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管理人可以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对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管理人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应在支付全部买受款后,并于拍卖成交之日起三十日内自行办理过户手续。
苏州嘉顿食品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将在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的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的状况、使用性能等不作任何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四、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管理人提交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未经管理人确认,竞买活动认定为竞买人的个人行为,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委托手续应于竞价程序开始三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五、如有主张以优先购买权身份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三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十日内缴纳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管理人,并在此之后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苏州嘉顿食品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东吴支行,账号:75270122000070263)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管理人可以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对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管理人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十二、买受人付清全部余款后应及时办理标的物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如需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的,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如有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标的物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可能会延长。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标的调查情况表 | ||
标的名称 | 苏州嘉顿食品发展有限公司名下的两项机器设备:MASDAC蒸箱、充填成型机。 | |
权证情况 | 法院执行裁定书 | (2018)苏0505破申11号、(2019)苏0505破1号 |
标的所有人 | 苏州嘉顿食品发展有限公司 | |
评估鉴定基准日 | 2018年12月19日 | |
权利限制情况 | 查封 | 有,由法院封存于苏州市高新区何山路419号。 |
抵押 | 无 | |
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 | |
标的物介绍 | 详见评估报告说明及清单 | |
标的物估值 | 根据江苏新中大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及更正说明,苏州嘉顿食品发展有限公司名下的机器设备等合计为70项,其中第43、44项资产打包作为本次拍卖的标的。
该两项设备评估总价为941,382元:其中MASDAC蒸箱评估价为313,794元,充填成型机评估价为627,588元。 | |
税费情况 | 一切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 |
其他费用情况 | 如有欠缴的水、电、气、物业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自理。 | |
特别提醒 | *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的交付以实物当时的状况为准,对于设备能否正常使用以及设备状况,管理人不作任何保证。可能存在机器设备零部件缺失或设备残缺损坏的情形,管理人以现状交付。买受人竞拍成交的行为,视为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瑕疵。 *如果发生拍卖数量与实际数量存在差异的情况,以现场实际存在的数目交付,该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买受人应在支付全部款项后,尽快联系管理人办理设备交接手续,设备的搬离由买受人自行解决,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搬离过程如发生安全事故的,管理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