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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拍价:21500万元,保证金:4000万元,增价幅度:100万元及其倍数。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宁波市敬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
拍品名称 | 宁波市北仑蓝天造船有限公司破产整体实物资产。 |
权利来源 | 破产裁定 |
权证情况 | 1、破产裁定书2、土地使用权证(临时过期)3、海域使用权证书 |
拍品所有人 | 宁波市北仑蓝天造船有限公司 |
瑕疵说明 | 一、瑕疵情况说明 根据北仑区有关部门意见,本次拍卖标的存在如下情况: 1.蓝天公司6本土地使用权证书均为临时土地证,目前均已过期,未能换发正式土地证书,登记土地面积为313915.12平方米。蓝天公司已申办造船厂《建设项目选址意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面积约314119平方米,但未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2.蓝天公司大部分厂房超出用地红线范围,且项目涉嫌违法填海造地5.6公顷,根据《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神马岛地块用地性质为非规划城镇建设用地,且控规未覆盖,该项目在规划未调整前不能进行审批。 3.蓝天公司所在的内神马岛规划为修造船码头区,如需用作其他用途,规划调整要上报省交通厅和交通运输通部。另外,蓝天公司2座5000吨级舾装码头在市区两级交通运输部门未查询到该岸线批复文书,1座3000吨级散杂货码头和1座2000吨级舾装码头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 二、其他相关提示 1、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在拍卖前须对标的按照现状已进行勘察确认,拍卖人、委托人对标的中所有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现有未发现的瑕疵和将来出现的瑕疵)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竞买人已对拍卖标的物产权来源、权证内容、产权状况以及拍卖物(含交易过程中)存在的瑕疵、缺陷、损坏、缺失和其它各种情况作了充分的了解并完全知道,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2、标的公告所示有证土地使用权面积系产权证所载面积(临时土地证,有效期已过),无证面积系评估人员实际测定,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解决。3、租赁情况:标的有一部分土地系租用,其中一部分系向村里租用(具体以租赁合同为准),竞买人在拍卖前应对现有租赁情况了解并确认,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解决。4、竞买人应关注《资产评估资产评估报告书》特别事项说明中关于宁波恒富船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富公司”)和蓝天公司交叉放置资产的情况,交叉放置的资产均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原老汽渡也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6、宁波环海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海公司”)已竞得原恒富公司资产,其中包括全部电力线路(北仑供电局沙溪变至恒富公司变线路),故本次标的买受人将向环海公司另行购买电力线路的60%部分,转让价格=(电力线路评估值/恒富公司整体资产评估值)×恒富公司资产拍卖成交价格×60%;经协调,环海公司允许本次标的买受人的大型货车从原恒富公司厂区道路通过,通行费按照不高于20万元/年的标准收取;7、本次拍卖标的资产不含原蓝天公司破产前转让给宁波市北仑恒发造船有限公司的一批设备设施(账面价值3541.71万元,以实物为准,参考依据详见《老蓝天资产清单》)。8、由于拍卖标的包括土地使用权、房屋、码头、海域使用权等各类资产,基于拍卖资产的权利瑕疵问题,拍卖成交后无法通过人民法院出具相应的法律文书确认拍卖资产产权转移,竞买人在拍卖前应对资产产权过户条件进行慎重了解,若无法办妥权证的,由竞买人承担所有不利后果,与拍卖人无关。9、蓝天岛上的工业用气加气站(包括储罐和管道)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 2.其他未尽事宜由买受人自行了解。 3.相关情况详见附件中评估报告。 |
权利限制情况 | 有抵押 有查封 |
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
拍品介绍 1、宁波市北仑蓝天造船公司破产整体实物资产。该整体资产包括包括土地使用权面积约313915.02平方米;海域使用权面积约9.37公顷;尚未办证土地面积约69040.73平方米;尚未办证建筑物面积约149761.01平方米;厂区配套码头、船坞、各类机器设备及船用配件等。(上述标的以实物为准,具体清单详见宁波市敬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甬敬评字[2018]第151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以及勘误说明)。 对拍卖标的中无产权证面积或超面积部分,买受人须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处理并承担费用,拍卖人对于能否办妥权证不作任何承诺和保证。 2、限购情况:不限购,但竞买人需对自身是否符合标的资产产权过户条件进行咨询了解。 3、税费负担情况: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买受方缴纳印花税、契税。 4、其他事项:详见评估报告的特别说明事项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