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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2000元
评估价格:130,310
竞价延时:300 秒
手续费: 3%
恒源宝提醒您:线上交易应充分了解和认识可能发生的风险,非恒源宝官方发布的信息,由发布者本人承担信息的真伪,仅供参考,以防被骗造成经济损失。
一、拍卖标的:机器设备、车辆、办公设备一批
1. 小横切飞剪机组及PLC自动化控制系统
评估价:1600266.67元,本次起拍价:1024170.67元,保证金:100000元,增价幅度:20000元。
2. 矫平横切生产线、高速冷轧矫平横切生产线
评估价:912600元,本次起拍价:584064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20000元。
3. 高精密高速纵切分条机组及PLC自动化控制系统
评估价:2203866.67元,本次起拍价:1410474.67元,保证金:140000元,增价幅度:20000元。
4. 车牌号为苏A313U3的雪铁龙牌小型车辆
评估价:26000元,本次起拍价:16640元,保证金:1000元,增价幅度:500元。
5.办公设备
评估价:130310元,本次起拍价:83398.4元,保证金:8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本次拍卖信息已通过法定方式通知案件当事人,若无法收悉,特在此公示。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须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法律、行政法规对拍卖标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日17时前向破产管理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破产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导致成交后无法办理过户,按弃标处理,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请谨慎参拍。如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妨碍人民法院正常执行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买受人相关法律责任,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处罚。同时,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如其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拒不缴纳的,法院将强制执行,并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法律措施。
三、咨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接受咨询。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标的的成交价为不含税价。
本拍品的拍卖信息仅发布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服务提供者名单库》中确定的网拍平台,未与其他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合作或委托,请意向人自行向本院咨询相关事宜。如发现有其他中介、机构或个人假借人民法院名义,妨碍人民法院司法活动,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该中介、机构或个人采取相应法律措施。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相关图片仅供参考。法院、破产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付过程中涉及的相关保管、运输等费用以及运输过程中损毁灭失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负担。
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及办理周期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破产资产处置法院、破产管理人无涉。
标的物原罚款、交通罚单、养路规费、停车费用等一切拖欠的费用及所涉及的任何违法行为均由买受人自行核实、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9年7月5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京国源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山支行,账号:32050159673600000211)。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特别注意事项: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看样电话: 18851718712(资产管理人孙律师)
法院咨询电话: 025-83523883(朱法官)非工作时间恕不接受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金箔路658号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南京国源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9年6月10日
拍 卖 须 知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南京国源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19年6月27日10时至6月2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 产资产处置法院: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办公设备,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须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法律、行政法规对拍卖标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日17时前向破产管理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破产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导致成交后无法办理过户,按弃标处理,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9年6月20日17时前向破产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破产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破产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自行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19年7月5日17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破产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南京国源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山支行,账号:32050159673600000211),并在交清款项后十个工作日(休息日除外,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材料)到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金箔路658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法院负责办理标的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并在他项权证解除后二十个工作日内交付拍卖标的物。
十、请谨慎参拍。如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妨碍人民法院正常执行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买受人相关法律责任,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处罚。同时,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如其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拒不缴纳的,法院将强制执行,并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法律措施。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税费、罚款等。
十三、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付过程中涉及的相关保管、运输等费用以及运输过程中损毁灭失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负担。
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及办理周期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破产资产处置法院、破产管理人无涉。
标的物原罚款、交通罚单、养路规费、停车费用等一切拖欠的费用及所涉及的任何违法行为均由买受人自行核实、承担。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破产管理人均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中止拍卖的,待中止事由消失后恢复拍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破产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恢复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破产管理人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破产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看样电话:18851718712(破产管理人孙律师)
法院咨询电话: 025-83523883(朱法官)非工作时间恕不接受咨询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南京国源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9年6月10日
状态 | 竞买号 | 价格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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