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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权限:无
我的号牌:
已付保证金:0
加价幅度:50元
竞价延时:300 秒
手续费: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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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拍卖标的及起拍价
1.拍卖标的
拍卖标的为原阳县汽车配件二厂(以下简称“配件二厂”)的固定资产(办公设备、家具)。标的物数量和质量以最终实际交付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成功后,依现状交付。具体明细以附件《资产清单》为准。
(二)起拍价、保证金及增价幅度
本次拍卖起拍价为725.60元,保证金为145.00元,增价幅度为50.00元。评估价:907.00元。
3.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8月30日前与管理人
4. 联系(联系电话:0373-7298697/13837384654)。
三、咨询、看样时间
自2019年8月26日起至2019年8月30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00时,下午15:00-17:00时。
看样时间统一定于2019年8月30日,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联系具体事宜。电话:0373-7298697/13837384654。
四、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六、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由买受方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八、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5日内,汇款至本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原阳县汽车配件二厂破产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阳县支行,账号:410745010140029902】。
3.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九、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地址:原阳县新城区博学路与安泰街交叉口阳光新天地88号楼3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自拍卖成交之日起,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等全部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自行进场,管理人不负责清场;同时买受人依据《拍卖成交确认书》的约定对竞买的标的物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和风险,管理人对拍卖成交的标的物自拍卖成交之日起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特别提醒
1.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管理人按照现状拍卖并按现状交付,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3.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4.本次交易所产生的一切税收、其他费用以及有可能存在拖欠、补缴的税收与其他费用均由竞得者自行承担,具体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5.是否存在其他瑕疵,由买受人自行核实。
十一、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二、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十三、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原阳县汽车配件二厂破产管理人
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法院 名称 | 河南省原阳县人民法院 | 案号 | (2019)豫0725破申1号 | |
管理人 | 原阳县汽车配件二厂破产管理人 | 联系 方式 | 0373-7298697/13837384654 | |
起拍 价格 | 725.60元 | 保留 价格 | 725.60元 | |
增价 幅度 | 50.00元 | 保证金 | 145.00元 | |
拍品 名称 | 原阳县汽车配件二厂的固定资产(办公设备、家具)。 | |||
权证 情况 | 无 | |||
拍品 现状 | 可交付 | 可(√ ) 否( ) | ||
钥匙 | 有( ) 无(√) | |||
租赁情况 | 无 | |||
权利限制情况 | 无 | |||
税费 承担 | 买受人承担交割产生的全部税费(包括出卖人应承担的税费)。 | |||
拍卖 标的物 简况 | 拍品介绍 原阳县汽车配件二厂的固定资产(办公设备、家具)。拍卖标的存放于配件二厂厂区内,标的物数量和质量以最终实际交付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成功后,依现状交付。具体明细以附件《资产清单》为准。评估价:907.00元。 |
2019年
8月26日